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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能源合作该如何作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25 11:39:3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303


一要加强调研,系统规划。要通过调研找准投资合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特别要在进行市场环境、合作伙伴、投资项目调研的同时,加强对合作对象国政治、经济、法律、社会、人文、安全等宏观环境的调研。为此,应充分调动有关智库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其调研成果,并且加强实地考察。合作项目规划要扎扎实实,目标不宜定得太高,投资不可操之过急。既要考虑资源状况,又要考虑市场前景。要确保项目合作的可持续性,不能为了赢得项目而一位压低报价。还要充分利用国家的外交资源,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驻外机构的政策指导。

二要积极作为,力避风险。要从政府担保、外交运筹、企业共识、协议商签等多个方面采取规避和消除风险的措施,进而与合作伙伴共同制定管控风险计划,建立风险管控机制,组织安全保障力量。还要充分利用诸如“能源宪章”等国际能源合作规则、联合国有关能源合作机制以及其他既有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对于到政局动荡国家开展油气合作,必须慎之又慎。最好联合起来、组成“联合舰队”,共谋机遇、共担风险。

三是政治支撑,市场运作。既要充分发挥国家政治关系和顺的支撑作用及政府部门的协调、指导和监管作用,又要坚持市场经济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既要谈友好,谈共同发展、共同能源安全,又要在商言商,确保双方、多方都能获得合理的收益。在能源资源战略属性日益突出的情况下,一味追求控股往往脱离实际,并且可能要付出很高的经济和政治代价、承受巨大投资风险,似应予以淡化。

四要合作共赢,综合收益。必须吃透“一带一路”倡议的宗旨和理念,把“合作共赢”切实贯穿于合作全过程;否则,任何能源合作都难以持续,更谈不上获取经济效益和政治效益。要践行“新型义利观”,切实做到有予有取、多予少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干“抓一把就走”的蠢事。尽可能提高能源资源产地深加工水平,将更多的附加值留给对方。特别要突出合作的科技含量,用好我们技术相对先进的优势。要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给合作对象国留下青山绿水。还要努力树立“文明诚信”的企业形象,积极参与当地公益事业,夯实项目合作的民意基础。既要在商言商,争取尽可能大的商业利益,又要树立战略收益重于商业收益的观念,努力服务于国家能源安全及其他战略利益,例如增强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影响力、促进“一带一路”其他合作项目的推进。

五是因地制宜,灵活运作。对象国资源优势不同、发展需求不同、宏观环境不同,因而“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必须贯彻因地制宜、灵活运作的方针。宜油气则油气,宜水电则水电,宜新能源则新能源,宜多边则多边,宜双边则双边。既要抓住能源资源的勘探开发合作,又要加强能源资源的深加工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合作。特别要重视带动对象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居民就业的扩大。还要大力推动核电、风电、太阳能等清洁可再生能源合作。如此方能增强能源合作的吸引力,调动对方能源合作的积极性。

(作者系中国国际问题基金会能源外交研究中心主任)

 
关键词: 合作 核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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