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能源资讯 > 节能减排资讯 > 正文

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全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7 10:34:04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10


三、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一)持续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全市工业园区要提高节能低碳准入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

严格控制重化工业发展规模及能耗。加快推进吴淞、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推动宝钢、高桥石化、上海石化、华谊、化工区等重点企业和区域的转型升级,实现钢铁行业、化工行业总体规模和用能总量明显下降。原则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动能耗高、附加值低的工序和产品调整淘汰;实现园区外四大工艺(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生产点等行业总量减半;基本完成有色金属冶炼、再生铅再生铝生产、砖瓦、建筑陶瓷等行业整合。推动普陀桃浦、浦东合庆等50个重点区域3500家企业调整。

(二)大力优化能源结构

明显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炉的关停,并对发电、钢铁、化工三个煤炭集中消费行业的全部七家用煤企业进行年度目标分解和考核。发电行业优先安排能效水平高、排放低的机组发电,推动电厂使用优质煤,探索通过发电权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电机组发电量。钢铁行业逐步减少直接燃烧和炼焦用煤,化工行业严格控制原料用煤。

进一步提高低碳能源比重。在发电、供热、交通等领域增加天然气应用,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提升至12%。有序增加市外来电用量,进一步加大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新增风电装机80万千瓦、光伏装机50万千瓦。到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4%,其中,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5%。

四、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一)推进工业节能低碳

钢铁行业。推动钢铁行业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降低铁钢比,实施焦炉和烧结改造、炉渣余热资源利用、低温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

化工行业。推进化工行业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探索使用乙烷替代石脑油,实施烯烃装置冷却循环水系统优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以及相变复合热交换、螺杆膨胀动力机、超声波除垢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硝酸生产行业减少氧化亚氮排放。

电力行业。加快实施燃煤发电机组改造,推广实施风机运行优化、脱硫岛烟气余热回收、等离子点火等节能技术。2020年,全市火电厂供电煤耗不高于296克标准煤/千瓦时。完成运行超过20年的S9及以下型号配电变压器淘汰并鼓励提前淘汰。2020年,全市电网线损率下降至5.85%。

其他行业和领域。在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实施制冷系统改造,在机械、轻工、石化行业实施空压机设备和管网系统改造。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半导体和电力设备生产等行业减少六氟化硫(SF6)、全氟化碳(PFCs)排放。推进500台燃气工业锅炉能效提升。

(二)发展绿色低碳交通

城市交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并完善小客车管控政策,绿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到2020年,建成800公里轨道交通网络。力争形成500公里公交专用道,进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务水平。继续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达到26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鼓励发展拼车、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共享出行模式。

航空运输。优化航路航线和航班组织,淘汰老旧机型。继续开展加装小翼、发动机改造等节能改造。全面完成机场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APU)、场内特种车辆油改电。探索开展生物航空燃料应用试点。加强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节能改造,推进绿色机场建设。

水路运输。推进外高桥进港铁路结合沪通铁路建设,进一步推广海铁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力争提高到50%以上。优化船队结构,淘汰老旧船舶,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实施船舶球鼻艏改造、加装舵球节能装置等节能改造。开展液化天然气(LNG)船舶和黄浦江电动客船试点。大力发展码头船舶岸基供电,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陆路运输。推行公路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方式,继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广应用液化天然气(LNG)道路运输车辆,完成港区内集装箱卡车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强公路、铁路枢纽的节能照明、变频技术改造,开发场站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发展节能低碳建筑

新建建筑。新建民用建筑全部严格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在区域规划、土地招拍挂、项目报建、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的全过程监管。推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引导建筑在绿色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绿色运行。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新建建筑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建筑物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大力推动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遮阳技术。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新建建筑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

既有建筑。大力推广适宜本市的高效空调、热泵、带热回收新风系统、外遮阳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电梯及节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适宜技术推广目录。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开展“平改坡”、门窗、遮阳等节能改造。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翻新和装修与改扩建工程,须同步实施相应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加强路灯等市政公共设施节能。加强建筑设备节能调适,完善建筑运行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置标准。

公共机构。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实施公共机构用能运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能耗统计基础管理,深入实施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加快实施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分项计量安装与能耗监测平台联网,市级、区级公共机构能耗公示覆盖率分别达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建筑能源审计200家。推进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的能效对标管理,继续鼓励和推进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开展节能改造。

  2  3  4  5  6    余下全文
 
关键词: 节能 光伏 理念

[ 行业资讯搜索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猜你喜欢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2012年节能减排工作压力骤增 能源管理体系百科
我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发展状况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联系我们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