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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92件民生实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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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说】:2012年,全市民生工作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部署,深入落实市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三化’、建设幸福松原”的总体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让全市人民充分享受发展成果。 一、住房保障计划 建立住房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建设,加大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实施暖房子工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 1. 加大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全市投资103000万元,完成改造面积51.5万平方米。 2. 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全市投资47250万元建设廉租住房,完成建设面积17.5万平方米,发放住房补贴2905万元。 3. 推进公租房建设,全市年内完成建设面积16.2万平方米。 4. 继续实施暖房子工程,完成改造面积330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150万平方米。 5. 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市争取完成4486户新建房任务,其中:宁江区340户,前郭县500户,长岭县1000户,扶余县500户,乾安县2072户,哈达山74户。修缮危房5187户,其中长岭县2000户,乾安县3187户。 主要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二、交通便民利民计划 加快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交通承载能力,提升城市品位,方便群众出行,科学组织交通管理,加大交通整治力度,规范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顺畅。 6. 抓好农村公路建设,新建农村公路280公里。 7. 开工建设国道203线拐脖店至长岭段107公里二级路改建项目,争取今年竣工交付使用。 8. 推进省道304线前七号至科左中旗段26.8公里二级路改建项目,争取5月末完成全部前期工作,6月初开工建设。 9. 改善公交候乘条件,在城区建设新型高档公交站亭72座,年内完工。 10. 市区内伤残军人和70岁以上老人全部实现免费乘坐公交车。 11. 启动宁江区客运总站一级站建设项目,占地6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年内完成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2013年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 12. 建设占地9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00-4500平方米的江南公交调度中心,年内开工建设,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13. 新开通江南公交调度中心至江南车管所公交线路,新增公交车26辆,更新公交车48辆,解决市民出行难问题。 14. 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引进大型出租车公司,实现出租车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做好1268辆出租车重新发包的准备工作,到期更新。 主要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三、公共环境改善计划 从绿化、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方面入手,加大公共设施建设投入,着力改善广大群众居住条件,打造绿色宜居城市。 15. 加强环境监测,确保城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确保松花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国家三类标准,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16. 以生态、休闲、文化为设计理念,为广大市民打造集亲水、健身、娱乐于一体的活动场所,开工建设天河岛公园、纳仁汗公园、巴尔达公园、龙华文化公园、颛顼圣苑公园、苏力德湿地公园、万福公园、马头琴公园、儿童公园和天鹅湖公园等10个公园。 17. 实施城市出口改造工程,以拓宽、绿化为主,重点改造城区南、东两个出口。 18. 开工建设生态环保型壅水坝,完成综合工程量125万立方米;实施河道疏浚及滩地整治工程(二期),完成土方1000万立方米;做好松花江两岸的综合治理续建工程,年内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19. 实施路桥工程,重点完善城区路网,形成区域环路。开工建设滨江大道、前程大路、和谐大街、郭尔罗斯大路、兴原大路等改造延伸工程,启动松原大桥与滨江大道连接的辅路工程和140公铁立交桥工程。做好松花江第三大桥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 20. 实施环卫设施、设备建设工程,建设一批高标准、现代化的环卫设施、设备。新建垃圾中转站20座,公厕20个。 21. 建设万隆再生资源回收基地,整合城区内零散废旧物资回收点,进行家电和汽车拆解,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清理业务。 22. 投资450万元建设松原市西部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规模90吨/日。 23. 围绕建设生态森林城,全面提升绿化水平。高标准建设滨江大道“百米绿廊”,完成绿化面积30万平方米,植树2.8万株;高标准完成建华路、松江大街、乌兰大街、松原大路等20条街路的绿化升级;搞好新建道路和新建小区的绿化。全年植树10万株。大力开展绿化美化村屯活动,新建达标村屯207个。全市完成造林面积11.3万亩。 24. 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为100个行政村每村争取一个省级专项补贴建设项目,开展农村道路硬化、排水排污、修建休闲广场等新农村建设。 25. 实施供排水工程。开工建设江南净水厂10万吨一期工程。继续做好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工作,完成新建道路的污水管线工程。筹建中水回用工程项目和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26. 实施龙坑引水输水管线复线工程,年减少水量损失20万立方米,年多供水500万立方米,直接经济效益500多万元,争取年内通过可研审批。 27. 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我市5万农村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28. 推进松原市西部城区污水管网续建工程,敷设污水管网65.85公里,建设污水提升泵站2座。 29. 实施10个城农电网新建扩建项目,改善供电基础设施,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建设5个电气化乡、125个电气化村。 30. 江南新建改建三个大型热源厂,在江北筹建两个大型热源厂。年内改造供热管网100公里以上,撤并改造小锅炉房30座,新增集中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 31. 投资3000万元完成江南繁荣小区、行政小区和江北建设小区、文化小区、客运小区5个老旧小区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32. 推进“气化松原”工作,新铺设天然气管网60公里,新增管道燃气用户3.5万户。年底前使居民天然气用户发展到9.8万户,商业用户发展到400户。全市天然气用气量计划达到30413万立方米。 33. 财政集中资金350万元,解决市区内单体楼、弃管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 34. 规范社区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创建工作。全市改建扩建112个农村社区,其中市本级60个;新建、改建、扩建68个城市社区,其中市本级38个。 主要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公用事业局、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公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四、社会保障计划 以扩面提标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前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范围,提升保障能力。 35. 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覆盖面,到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4.5万人;全年征缴养老保险费达到14亿元、失业保险费达到1.4亿元。 36.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试点在全市铺开,提前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到年末,全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万人,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65万人。实施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工程,推进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 37. 抓好“五七家属工”漏保人员参保和厂办大集体职工参保续保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6月30日前完成有原始资料“五七家属工”漏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38. 实施城镇残疾人养老保险补贴工程,给予下岗失业、灵活就业、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行为的残疾人员必要养老保险补贴,下岗失业人员由劳动再就业资金中补贴50%,灵活就业及个体工商户由残联从保障金中给予20%补贴。 39. 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功能,推动城镇职工居民参保工作,实现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参保率达到90%以上。 40. 在单位6%、个人2%缴费形式的参保单位范围内开展职工门诊慢性病工作,缓解参保职工因患糖尿病等慢性疾病造成的经济压力。 41. 实现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后,享受产前检查等医疗补助500元;正常分娩享受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正常分娩享受一次性补贴1800元;分娩后,按其配偶月缴费基数的50%发放一次性护理费。 42. 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保补助标准提高40元。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行即时结报。 43. 严格执行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金标准,残疾军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参战退役人员等部分类别优抚对象标准要高于省里标准,各项补助金全部社会化发放。优待金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度人均收入的30%。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参保率达到100%,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不低于80%。 主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五、社会就业计划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加快发展劳务经济,关注特殊群体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多渠道、多形式地促进就业。 44. 创造条件,落实相关政策,全市开发就业岗位7万个,城镇新增就业5.8万人。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899个。 45. 积极推进劳务经济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0.1万人(其中宁江区7.1万人,前郭县16.5万人,扶余县21.7万人,长岭县15.1万人,乾安县9.2万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0.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5亿元。 46. 加大对自主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500万元。 47. 加强劳动力素质培训,提高各类人员从业技能,全年培训数量要达到5万人。推广“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经验,巩固集中就业、稳定自主创业,建设3处就业实训基地,培训残疾人300人,帮助残疾人零就业家庭居家就业。 48. 加大对个体私营经济扶持力度,年底前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总户数发展到6万户,增加17%。 主要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山旅游经济开发区筹备处。 六、社会救助计划 进一步完善“大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使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日常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49.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25%。城乡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服务”,定点医疗救助机构覆盖率达到100%。 50. 实施松原市扶贫开发项目,整体推进25个行政村扶贫开发计划,完成1.5万人脱贫任务。 51. 开展救灾救济,确保灾区困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及时治,小孩有学上,灾民倒房重建率达到100%。 52. 从市区两级“双日捐”捐款、救灾倒房重建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中解决1000万元,年底前完成300户农村困难户泥草房改建任务。 53. 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人均消费水平的80%,供养经费到位达标率达到100%。 54. 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无偿救助率达到100%。开工建设市精神病院门诊楼。 55. 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年内完成捐赠款900万元。按照大学生每人2000元、中学生500元、小学生300元的救助标准,全年救助应届大学生和在校中、小学生2000人。 56. 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开展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家庭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补助工作。投入助学资金3120万元,其中中职助学金525万元、中职免学费525万元、普高助学金1420万元、初中寄宿生补助金650万元。 57. 给予残疾青少年教育补助,为我市在四平盲校就读学生每人年补助学费、生活费3200元,按照本科3000元/人、专科2000元/人、中专1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学金。 58. 开展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扶贫困残疾人活动,全市帮包带扶600人。继续组织实施“健康快车”复明和“互助关爱助残”等工程。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对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按照500元/年/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59. 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建设资金,力争在4月初开工建设我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年底主体工程完工。 主要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哈达
 
关键词: 松原市 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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