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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能源车地补政策正式发布 物流车可在三环线内核定线路通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2 10:31:14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211


了解到,武汉近日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大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轴距小于或者等于2.2米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20%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1:1的比例确定地方财政补贴标准。

通知还明确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应对有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每年更新或者新增的车辆中40%以上应采购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原则上都要采购优质新能源汽车。

此外,继续实行差别化的交通管理措施,新能源汽车在市内行驶时不受车牌尾号单双号限制,对从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车辆发放通行证,在三环线内按照核定线路通行。

 
关键词: 可在 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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