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征求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告中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重点产品和服务包含三个方面,分别是:
新能源汽车产品: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机及其控制系统、新能源汽车电附件、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发动机、机电耦合系统及能量回收系统、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零部件。
充电、换电及加氢设施: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换电设施、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
生产测试设备:电池生产装备、电机生产装备、专用生产装备、测试设备。
关于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征求修订意见的公告
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近两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涌现出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更好地指导各部门和各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工作,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的修订意见。本次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
反馈意见邮箱:xxcytcxtc@ndrc.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中与新能源汽车相关部分:
5.1 新能源汽车产品
5.1.1 新能源汽车整车
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商用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乘用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等整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