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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王老板你胆真大 打深井向地下偷排金属加工污水长达3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03 10:44:46   来源:新能源网  编辑:新能源网  浏览次数:510
核心提示:我们小编通过公开的工商信息查询系统了解到这家名叫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1万人民币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东只有两人:王书民持股占比97.8088%为第一大股东、李灵霞持股占比2.1912%为第二大股东。通过进一步的查询可知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王书民疑似名下另有两外两个公司分别是郑州一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郑州恩硕弹性材料有限公司

地下排污,即通过渗渠、渗井、渗透池以及岩溶通道等,向地下直接排放工业废水、污水。这种排污方式,用专家的话说,犹如向人体打毒针,将对地下水造成点对点的、直接的污染。而地下水污染意味着老百姓喝的井水成了毒水,意味着比地表污染多达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治理费用,甚至投下巨资,也难以恢复地下水环境。日前,排污企业是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把废油及废酸等污水直接排入井内并渗入地下水。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据了解,这家企业生产中产生酸性废物和废油等物,属于危险废物之列。4月1日上午,中原区环保监察执法人员在现场无法找到企业相关负责人,就与房东联系,查到该企业名称为: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姓王。记者通过房东与王姓董事长联系,一直无法接通电话。4月2日上午,环保监察执法人员再次把相关材料送至公安部门。李警官介绍,他们4月1日派民警到现场勘查取证,“符合行政的按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的按刑事处罚。”目前,相关侦查正在进行中。4月2日中午,中原区环保局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宋瑞军介绍,郑州市新亚制品有限公司,涉嫌把生产车间的污染物通过渗井进行偷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国和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该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利用渗井、渗坑等不正常行水,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下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整改或责令限制生产,停业整顿,并处以十万以上百万元以下罚款。

     那么这家名叫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究竟是什么来头,我们小编进行了查询,通过官网的公司简介可知 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各种钢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产品以异型钢丝,油淬火弹簧丝为主。    异型钢丝的主要产品有:超高压液机专用高强度、低松驰扁钢丝,化油器阀针用系列钢丝,各种机械模具用异型钢丝、弹簧用不锈钢异型钢丝,建筑予应力锚具用三角带,内燃机用活塞环、卡环及组合油环用异型钢丝。    油淬火弹簧钢丝的产品有:汽车、摩托车用弹簧钢丝、阀门用弹簧钢丝、机械用弹簧钢丝,以及特殊、重要用途弹簧钢丝,规格为:1.0mm-10.0mm。

    我们小编通过公开的工商信息查询系统了解到这家名叫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51万人民币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股东只有两人:王书民持股占比97.8088%为第一大股东、李灵霞持股占比2.1912%为第二大股东。通过进一步的查询可知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王书民疑似名下另有两外两个公司分别是郑州一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郑州恩硕弹性材料有限公司,这两家疑似的名下公司也都是从事金属制品的加工、销售等相关业务,由此我们不难想象这两家公司是否也存在类似的向地下偷排废金属加工污水的问题,我们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行动起来,在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的同时尽快的排查上述两家公司的情况,让老百姓尽量避免遭受污水带来的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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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新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疑向深井内排污长达三年 警方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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