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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煤炭价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0 16:00:59   来源:金融界 北京  浏览次数:51
核心提示: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获悉,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例如,蒙西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吨,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吨,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

【国家发改委: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等方式变相提高煤炭价格】: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20日讯 记者获悉,5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例如,蒙西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46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的一份中长期合同中,约定出矿价格为460元/吨,并要求电厂承担从煤矿到上站装车的流通费用150元/吨,如煤矿到上站装车的合理流通费用实际仅为50元/吨,煤矿实际上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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