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部门的思考逻辑
根据媒体披露,中汽协会的建议调整方案如下:
首先,租赁用途的新能源乘用车行驶里程要求下降至1万公里,新能源出租车保持“3万公里”行驶里程要求;
其次,在客车领域,新能源长途客运车辆和公交客车保持3万公里要求不变,但通勤用途的客车下调至1万公里;
第三,新能源物流车调整为1万公里。
不过,财政部则早已在2017年度补贴清算预算总额确定前,即安排了非常密集的调研。
首先,商用车领域。诸如传统通勤客车、公里客车、公交车,物流车,日均行驶100公里已成为常态。按出勤率90%预算,一年内完成三万公里不成问题。虽然也有部分地市依旧未发布补贴政策,但2017年的电池行业价格,已较2013年下降二分之一甚至更多。综上,一年内达到三万公里无问题。
其次,租赁用途的新能源乘用车。同上,日均行驶100公里不构成车辆使用障碍。
第三,6月13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双积分管理办法》)披露,中国新能源汽车积分政策将于2018年实施,2018-2020年三个年度的新能源汽车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是8%、10%和12%。新能源积分不能在不同年度间结转。
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碳排放积分的申请与即时清算将成为新常态。这不光针对乘用车,而将在汽车行业全面推行。对于企业界普遍关注的“三万公里”太久,资金压力加大等问题,想必主管部门则会全力加快清算时间,确保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优先清算。
严查骗补、谋补,部分企业已暂停/取消清算
2017年5月4日,湖南省公示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补资金的省外产车辆情况,涉及49家企业,4651款车辆符合条件,另有问题车辆1185辆(其中终端客户闲置问题车辆195辆,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问题车辆共990辆),D类问题车辆主要集中在湖南钦吉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高翔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吉安迪新能源汽车、株洲蔚来新能源汽车、株洲市博骏纯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湘潭王力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六家经销商。涉及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和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厂家的纯电动乘用车。
5月25日上午,一份由财政部发出,题为“关于报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闲置车辆的通知”的复印扫描件在坊间流传。
根据该通知,四部委虽对2015年度推广的新能源汽车进行了清算,但事实却是,对出售企业是关联单位而非终端用户且闲置的车辆并未清算,此外,对出售企业是非关联单位而非终端用户且闲置的车辆按补贴额度的50%清算。
另据通知要求,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需对认定闲置的车辆信息进行确认,并按要求填写“关联方闲置车辆运行情况统计表”和“终端用户闲置车辆运行情况统计表”,并于5月31日前,报送四部委(科技部、财政部、工信部、发改委),并抄送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记者随即前往相关单位进行调研。经与部分地方政府确认,其确收到过类似文件。以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颇佳的深圳为例,4月26日,深圳市即牵头发布“关于提供闲置车辆行驶里程数据的函”,用以确认本地闲置车辆情况(因牵涉政府机要,相关文件不做全文公开),进而配合主管部门清算工作。
显然,因违规谋补、骗补的清算工作还在继续。想要“三万公里”松动,显然不是一个部门可以说了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