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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重拳治理大气污染 北京10月底前推广16万辆新能源与清洁能源汽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12:30:59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166


了解到,为全力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国家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雄安新区、辛集市、定州市,河南省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郑州航空港区)。

方案对各省市制定了具体行动目标,北京、山东济宁和河南郑州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做出规划。

北京: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累计达到16万辆左右;2017年10月底前全市报废淘汰(含转出)老旧机动车30万辆;2017年10月底前在城六区和通州区部分区域、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定并分步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天津:2017 年10月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7年12月底前实施高排放重型柴油货车颗粒物捕集器(DPF)安装2000台以上。

石家庄: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严厉打击销售假劣油品的行为。

济宁:2017年12月底前新增出租车应全部更换为电动车或新能源汽车,电动车比例达到50%以上;2017 年11 月1日起禁止城区外环路以内通行重型柴油货车;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 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7年10月1日起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郑州:2017年12月底前积极推广应用混合动力和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五标准。

从上述举例来看,多数地区从2017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实施国五排放标准,2018年1月1日起,轻型柴油车将迎来国五标准。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pdf(点击附件可下载查看完整内容)



 
关键词: 大气污染 重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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