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资源获悉,6月22日,国家能源局就《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新型储能项目相关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项目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在电池一致性管理技术取得关键突破、动力电池性能监测与评价体系健全前,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已建成投运的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应定期评估电池性能,加强监测、强化监管。
原文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新型储能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发展,支持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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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征求意见稿)
2. 编制说明
国家能源局
2021年6月22日
以下为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