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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16亿元收购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宝马中国:仍待有关部门审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01 15:05:11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2021年09月01日关于或16亿元收购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宝马中国:仍待有关部门审批的最新消息:8月31日下午,据《财经》报道,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召开了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下称“二债会”),会上通过了宝马中国对“中华”品牌所属的收购。据消息人士介绍,宝马中国对华


8月31日下午,据《财经》报道,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召开了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大会(下称“二债会”),会上通过了宝马中国对“中华”品牌所属的收购。

据消息人士介绍,宝马中国对华晨中国的收购将花费16.33亿元,其中,资产部分的评估价格为12.33亿元,其次还有4亿元的溢价是用以购买整车生产资质。

就此消息,亿欧向宝马中国方面进行求证。对方表示,其所计划收购的公司为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并没有收购“中华”品牌的计划。

宝马中国发布声明表称:“在辽宁省和沈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宝马集团在过去18年中与华晨集团建立了牢固的合作关系。对于宝马而言,辽宁省和沈阳市已成为中国关键的创新和生产基地,也是我们未来在中国取得成功的基石。

我们希望以实际行动支持华晨集团的重组,并致力于进一步拓展我们在辽宁省的业务。 我们希望使用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不过,该项目仍在有关部门的审批过程中。我们目前无法提供详细信息敬请理解,更多信息将在稍后时间发布。”

华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为华晨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具备独立的乘用车新能源车生产资质,业务范围覆盖整车研发、制造、采购、销售、服务等。

2020年10月,华晨集团因债券到期违约突然爆雷,随后承认已构成债务违约金额合计65亿元,逾期利息金额合计1.44亿元,且因企业资金紧张,续作授信审批未完成,造成无法偿还。

同年11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华晨集团破产重整申请。法院裁定称,华晨集团存在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具备《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但同时该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0年上半年,华晨中国营收14.5亿元,同比下降23.85%。与此同时,净利润却同比增长25.24%至40.45亿元。其中,若剔除与宝马的合资企业华晨宝马贡献的43.83亿元净利润,该公司的利润将为负数。

2011至2018年,华晨宝马每年贡献利润额为17亿至55亿元,在华晨控股净利润占比从94.9%至119.6%不等。

本文来源于亿欧,原创文章,作者:张宇喆丨EO。转载或合作请点击转载说明,违规转载法律必究。

 
关键词: 新能源车 亿元 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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