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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31 11:01:43   来源:新能源汽车网  编辑:全球新能源汽车网  浏览次数:482
核心提示:2023年07月31日关于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的最新消息: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7月2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其中,在《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指标要求上,为保障2025年我国


电车资源获悉,2023年7月28日,工信部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其中,在《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指标要求上,为保障2025年我国轻商油耗总体降低15%的目标,同时兼顾企业平均管理方式引入带来的灵活性机制,最终明确:单车限值将在三阶段的基础上,降低10%作为四阶段的单车限值要求;企业平均以传统燃油车油耗至少降低15%,结合一定的新能源比例,提出在三阶段的基础上,2026年总体降低21.8%、2030年总体降低37%的目标要求。

对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发布日期至实施日期之间的过渡期的建议及理由

考虑到燃料消耗量限值加严后,轻型商用车节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需要定周期,因此标准发布后设定半年以上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实施,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建议自 2028 年1 月1 日起实施。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年度要求建议自 2026 年1月 1日起实施。

本次标准与上一版本的主要差别

与GB 20997—201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

——修改了燃料消耗量的确定;

——增加了CO2排放量参考值的计算方法;

——修改了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

——增加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相关要求;

——修改了生产一致性要求;

——修改了同一型式判定要求;

——增加了混合动力车型能量消耗量型式认证报告/型式认证申请报告。

原文如下:

公开征求《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等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个人需署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并留联系方式)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反馈。

附 件:

1.《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

2.《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

4.《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联系方式:

传 真:010-66013726

邮 箱:vehicle@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100804

装备工业一司

2023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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