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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07 09:13:17   浏览次数:140


固废网讯: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丘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周交政[2018]646号),采购人为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服务地点:沈丘县境内

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概算: 5525.5554万元/年(其中:政府投资的设备、车辆、建筑、垃圾桶年折旧额分摊计入1325.3122万元/年);

分两个标段:概算招标控制:

一标段:2772.3009万元/年(其中:政府投资的设备、车辆、建筑、垃圾桶年折旧额分摊计入661.5724万元/年);

二标段:2753.2545万元/年(其中:政府投资的设备、车辆、建筑、垃圾桶年折旧额分摊计入663.7398万元/年)。

4、服务期:8年

5、招标范围:县辖22个乡镇(办事处)、561个行政村(居委会)及全县农村辖区内国省道、县乡公路及沟渠、坑塘的生活垃圾治理及保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7、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东片区(辖卞路口乡、北杨集镇、新安集镇、洪山镇、纸店镇、刘湾镇、周营乡、付井镇、赵德营镇、冯营乡、东城办11个乡镇办事处)

二标段:西片区(辖白集镇、北城办、槐店镇、莲池镇、石槽集乡、范营乡、刘庄店镇、李老庄乡、老城镇、留福镇、邢庄镇11个乡镇办事处)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保洁服务、道路清扫、垃圾清运等相关服务内容。投标人需具有依法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并且投标人只能就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3日17:00时,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1月13日17:00时,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光明路与仁和路交叉口市行政中心西侧南楼)403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联系人:于涛 电话:0394-5220505

地址:沈丘县文化路15号

招标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394-8106517

八、监督人

监督部门:沈丘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4-5104466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6日


原标题:沈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丘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关键词: 沈丘县 标段 周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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