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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置工业废水 成都两家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公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2 09:07:53   浏览次数:112


水处理网讯:12月20日,成都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污染环境案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最高检、公安部、环境部依法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彭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环保部门等100余人参与庭审旁听。

当天,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指控:2017年9月至12月期间,被告人吕某某等人以成都市某公司名义,经人介绍从郫都区、温江区等地承接工业废水处理业务,该公司负责人在明知含有危险废物的工业废水只能交由有资质环保企业处置的情况下,指令员工和司机用洒水车将工业废水直接倾倒至彭州市、青羊区等地的城市污水管道,致使下游青白江水源受到污染。

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告单位成都市某公司、郫都区某公司,被告人吕某某等16人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案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办理该案时,彭州市检察院在成都市检察院的指导下,依托专业优势,深挖余罪漏犯,关注污染物消除,提前谋划公益诉讼,着力提升办案成效。并通过对‘有毒物质’的分析研判,有效解决了在缺乏专门鉴定机构的情况下解决专业性问题的难题。该案的成功查办实现了对违法处置危险废物“灰色产业链”的全链条打击,从污染物的生产企业到中间介绍人,再到非法处置污染物的企业,起到了极大的警示教育作用。

因列为被告的人数和单位众多、案件复杂,开庭前彭州市检察院多次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剖析案情,研究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公诉意见书、答辩提纲等出庭预案;参加了庭前会议,对案件管辖、证据合法性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

庭审环节,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运用多媒体分门别类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进行了多轮次示证和质证,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可采性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做了最后陈述,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该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违规处置工业废水,成都两家公司及相关人员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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