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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税目表|资源税法要来了!“由规转法”意味着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27 09:06:21   浏览次数:122


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资源税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财政部部长刘昆在会上作说明时指出:“从实际执行情况看,资源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可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

本次提交的草案有哪些亮点?

刘琨介绍,资源税法草案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海域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资源税,其中矿产品包括原矿和选矿。草案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了164个税目,除包括现行中央层面列举名称的税目外,还将现行授权地方层面列举名称的税目统一纳入,进一步规范资源税税目。

来源:2017年底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

 
关键词: 资源税 税目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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