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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文|《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附重点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7 13:00:35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29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具体如下:

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广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广州市水环境质量达标工作,结合广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大力推进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动力,以《广州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省考核断面水质达到阶段性考核要求为目标,强化科学决策与系统施治,分析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达标工作的任务措施、重点工程及保障措施。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工作范围是水质未能稳定达到阶段性考核要求的鸦岗、石井河口、东朗、大坳4个断面及其对应的流溪河白云—花都—从化控制单元、珠江广州段广州中心区控制单元、石井河白云控制单元、白坭河花都控制单元,各控制单元包含的行政辖区见附件1。

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2017年,鸦岗、东朗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Ⅴ类、Ⅳ类;2019年,鸦岗、石井河口、东朗断面水质分别达到Ⅳ类、Ⅴ类、Ⅲ类标准;大坳断面水质力争达到Ⅳ类;2020年,各断面保持稳定达标(见附件2)。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调结构优布局。

1.加快“退二进三”,推进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底前,完成81家企业“退二进三”及落后产能淘汰,2018—2019年完成其余9家淘汰。2020年之前,石油化工类企业不扩建,限制增加产能。(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2.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严格执行《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游泳区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且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落实《广东省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市环保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规划委、水务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3.强化排放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约束。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指标的排污单位必须通过技术升级、治污减排、限产减产等方式满足环保要求,形成以环境容量、排污总量确定产业规模、推动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调控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各区政府落实)

4.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发展《广州制造2025战略规划》所确定的十大重点领域的产业体系,着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制定淘汰企业名录及年度淘汰计划,对不符合功能区划的企业坚决依法限期关停、搬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国土规划委、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务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5.推进产业循环化改造。全面推进产业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对化工、建材、轻工、印染、有色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能效提升、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环保局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6.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303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18—2019年完成324家,2020年完成124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保局、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协会参与,各区政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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