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环保节能 > 正文

部长信箱:关于咨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回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8 09:09:24   浏览次数:237


大气网讯:近日,生态环境部回复了关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相关问题,详情如下:

来信: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4.5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m,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最后一句“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中的新建锅炉房是指新建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还是仅指新建燃煤锅炉房?

回复:

在《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关于4.5部分“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200米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的表述,其中“新建锅炉房”是指新建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房。


原标题:关于咨询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回复

 
关键词: 烟囱 锅炉房 新建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