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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报:把企业环境宣教纳入监管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2 17:00:04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16


  把企业环境宣教纳入监管范围

  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企业环境宣教工作视为环境监管的重要部分,切实改变长期存在的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硬件监管,轻企业环境宣传教育软件管理的倾向。

  《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有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损害承担责任的职责。笔者认为,要落实这一法定职责,首先要强化企业环境宣教工作,使企业真正把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

  当下,很多地方企业环境宣教可谓无任务、无标准、无管理。调查发现,大多企业拿不出年度环保宣教工作会议记录,缺乏工作计划,不开展员工环保培训。厂区安全宣传教育橱窗、活动内容处处可见,却觅不到环境宣教的踪迹。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 一是环境宣传教育缺乏制度约束,没有纳入相关部门监管;二是企业环境意识较差,认为环境宣教工作无关紧要。事实上,企业员工整天埋头车间,接受社会环境教育的机会少,加强企业环境宣教刻不容缓。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将企业环境宣教纳入监管。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企业环境宣教工作视为环境监管的重要部分,切实改变长期存在的重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硬件监管,轻企业环境宣传教育软件管理的倾向。监管人员到企业开展环保检查、督查、执法等活动时,可对企业宣教活动形式、教育效果等进行检查,听取企业宣教工作介绍,查看教育活动内容,督促建立资料台账,当场作出评价,提出要求。环保部门应积极对企业环境宣教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宣教材料、法律读本等,推动企业环境宣教持续深入。

  强化企业环境宣教责任。企业要贯彻落实环境政策法规,离不开环境宣教工作。要把宣教工作摆上生产经营重要日程,时时、事事、处处向干部职工灌输环保思想,要用抓安全宣教那样的力度来抓环境宣教,做到一同研究、一同计划、一同总结。要配备专门力量,拿出一定投入,开展多种适合企业员工的环保知识、政策学习培训活动,做到教育经常化、宣传形式多、培训不间断,使环境意识在企业落地生根,在员工中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注重企业环境宣教实效。企业环境宣教工作应结合生产,简单易行,讲究实效。可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牵头,重大事项亲自部署安排,引起干部职工的重视。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可设置专门机构,加强力量建设。环境宣教内容应简单易懂,形式应多种多样。如在厂区、车间设立宣传教育橱窗,利用电子显示屏普及环保知识。开展企业之间相互参观学习、座谈交流环境保护的活动,有条件的企业可出资与环保组织共同开展相关活动,将环境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文化。

  为企业环境宣教提供制度保障。当前,企业环境宣教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造成企业对环境宣教不重视、不开展、不推进。因此,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立企业环境宣教的法定责任,为企业开展环境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监管依据。地方政府可根据国家有关精神,对企业环境宣教提出具体要求。相关部门可依据行业要求,制定企业环境宣教规章。要尽快将企业环境宣教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让企业履行更多环保责任。更多环保新闻,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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