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关于下达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15:00:04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03


北极星环保网讯:工信厅节函〔2017〕3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

按照《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7〕95号)要求,各地组织申报了2017年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经研究,统筹考虑行业特点、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和监察内容等因素,我们确定了各地节能监察任务量及补助经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及补助资金

2017年全国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5689家,其中钢铁企业能耗限额达标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448家,水泥企业能耗限额达标及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3242家,平板玻璃企业能耗限额达标情况专项监察138家,电机能效提升专项监察913家,工业锅炉能效提升专项监察618家,电解铝、合成氨、焦炭、电石、铁合金、建筑陶瓷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监察330家。安排专项补助经费3718.10万元。各地具体任务量及补助经费和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能耗标准和阶梯电价执行情况专项监察。请各地按照《钢铁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水泥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平板玻璃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电子版可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jns.miit.gov.cn下载),组织企业提前完成自查报告,及时汇总现场监察情况和监察结果,填报有关表格。

(二)电机和工业锅炉能效提升、电解铝等行业能耗限额等内容的专项监察。各地要认真组织监察工作,及时汇总填报有关表格(电子版可到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

(三)各地要及时汇总工作情况,完成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可到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下载),按照《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7〕95号)时间进度要求将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实际监察企业名单、监察结果、有关汇总表格,书面及电子版,一式两份)报送我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按时、圆满完成各项监察任务。

附件:1.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与补助经费表

2.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年6月30日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