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市场分析 > 正文

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结果(2018年11-12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31 09:03:37   浏览次数:113


水处理网讯:根据《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办法(试行)》(闽政办〔2016〕23号),现将2018年11-12月水质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结合手工及自动监测结果,列入考核的101个断面中,有93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有48个达到Ⅰ-Ⅱ类水质要求,有8个断面未达考核要求;监测的1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中,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排名在前十位的县(市、区)

分别是漳平市(第1)、华安县(第2)、连江县(第3)、大田县(并列第4)、顺昌县(并列第4)、建宁县(并列第6)、蕉城区(并列第6),周宁县(并列第6),武夷山市(并列第6),连城县(第10)。

三、排名在后十位的县(市、区)

分别是云霄县(第67)、晋江市(第66)、福清市(第65)、石狮市(第64)、永春县(第63)、漳州市辖区(第62)、漳浦县、福安市、鲤城区、惠安县、丰泽区、安溪县(并列第56)。

四、未达到考核要求的断面情况

有7个主要流域考核断面超过Ⅲ类水质标准,福清迳江桥小流域断面水质不稳定;有5个县(市、区)交接断面未能达到考核目标,分别是:永春东关桥、上坂(考核漳州市辖区)、云霄高塘渡口、建瓯房村、古田黄田(考核延平);另有2个国考(非交接)断面未能达到考核目标,为泉州南安霞东桥和宁德福安白塔。


原标题: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考核结果(2018年11-12月)

 
关键词: 断面 考核 并列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