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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住建部发布《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7 11:00:08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25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住建部发布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征求国家标准

《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建标工征[2017]108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现征求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起草的国家标准《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意见,请于2017年8月15日前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起草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劲戈联系电话:15392023598

Email:xiaojg@edri.cn

地址及邮编:四川省成都市双林路251号;邮编610021

附件: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7月13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169号)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的编制,是在遵照国家基本建设方针和有关环保、节水要求,调查我国电子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和使用现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国内各设计院、工程公司、生产厂商和使用单位的意见,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废水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站房、废水收集和输送、药品贮存、计量、输送、仪表和控制系统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由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技术进步和具体的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积累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送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双林路251号,邮政编码:610021;传真:028-84333172),以便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苏州崇越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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