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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11:01:0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44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委、省政府印发《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全文如下:

《浙江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和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浙江实际,以建设美丽浙江为目标,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空间结构优化、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治理为重点,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建设高水平生态文明,为建设美丽浙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续动力。

(二)主要目标。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框架初步确立,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形成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制度安排。到2020年,构建起由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八个方面构成的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生态文明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

二、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三)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按照国土资源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对全省范围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推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资产登记的系统管理和信息共享。

(四)建立权责明确的自然资源产权体系。开展我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综合试点,探索建立多样化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体系,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推进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公共资源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交易规则。

(五)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做好前期摸底调研工作,紧扣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展,研究制定我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对全民所有的自然资源统一行使所有权的机构。

(六)探索建立分级行使所有权的体制。国土资源、水利、林业、海洋与渔业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对分级行使所有权的要求,按照不同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厘清省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市县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资源清单和空间范围。建立健全我省各级政府分级代理行使所有权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

三、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七)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制定实施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布局相适应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引导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生产力合理布局。开展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调整扩围工作。推进基于主体功能区的绿色发展财力奖补机制。深入推进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和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建立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八)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试点。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完善覆盖全省国土空间的监测系统,按季度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注重低丘缓坡土地开发利用,按需开展低丘缓坡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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