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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免收容量电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22 09:06:43   浏览次数:114


水处理网讯:2025年底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支持环保产业发展,新疆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到2025年底前免收容量电费;将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

两部制电价,即对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电执行两部制电价,其中一部分是基本电价,根据变压器的容量或最大需量进行计费,另一部分是电度电价,是根据用电量来进行计费的。

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免收容量电费后,将减少污水处理企业用电负担。

同时,关于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新疆已于2016年6月规定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当地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此次将免收容量电费政策延长至2025年。

绿色发展是建设生态文明、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核心是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

我国建立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目标,是到2020年,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原标题:新疆将对部分环保行业免收容量电费

 
关键词: 用电 电价 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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