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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实施非采暖季重点区域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09:18:10   浏览次数:139


大气网讯:临汾市下达非采暖季重点区域差异化生产管控的通知,从2019年4月15日起,到2019年9月30日止,对一城三区(尧都区、襄汾县、洪洞县,临汾开发区)相关企业实施差异化生产管控。严格对照临发[2017]3号文件, 临发[2018]2号文件,焦化、钢铁、洗煤、铸造、砖瓦、混凝土搅拌等行业环保整治方案和《临汾市2018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重点对钢铁(含连铸和铁合金)、焦化、水泥(不含粉磨站)、铸造其他涉VOCs行业分类实施差别化管控。钢铁行业方面,实行差异化限产30-50%的限产比例,满足A类条件的不予错峰限产,对达不到C 类条件的,实施停产治理。焦化行业方面:实行差异化结焦时间延长至30-48 小时,满足A类条件的,不予错峰生产。对达不到D 类条件的,焖炉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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