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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19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6 09:23:14   浏览次数:111


水处理网讯:湖北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全省2019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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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坚决打赢我省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目标,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战役指挥部制定了2019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现就进一步做好各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制定年度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2019年底前,各设区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应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底以前,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各地应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根据本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各个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方案要求,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措施,落实具体治理项目和建设时限,抓紧组织实施。各地年度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请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

二、科学谋划补短板项目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储备的通知》(建城海函〔2018〕288号)的有关要求,以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为重点,分近期、中期、远期谋划好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补短板项目储备库,抓紧做好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三、完善黑臭水体治理台账

各地应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每个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账,包括“一水一策”方案、信息公开、“河湖长制”落实、长期监控设施建立、企业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措施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公众满意度调查和水质定期监测。

四、加强工作宣传报道

各地要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知情权,提高群众参与度。要采取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强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治理成效。同时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完成目标、进度计划,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舆情引导,限期办理群众关于城市黑臭水体问题的举报投诉,鼓励群众监督治理成效、发现问题,形成全民参与治理的氛围。

五、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按照《湖北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各设区市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推进情况报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办公室,以便于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省专项战役指挥部将按季度通报全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情况。各设区市专项战役指挥部在工作中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对典型经验、亮点做法、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每月报送一条新闻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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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2019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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