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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前 河北省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30 09:13:39   浏览次数:185


水处理网讯: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推广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及系列技术成果的通知》,将迁安市海绵城市建设系列技术成果向全省推广,推进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确保2020年底前河北省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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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海绵化改造的迁安市主干道钢城大街。(资料片) 陈儒摄

2015年3月,迁安市被确定为全国首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四年来,迁安市深入推进各类海绵设施建设,实施海绵工程189项,基本实现了试点区域“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工作目标。在试点建设中,迁安市总结形成了一系列技术成果。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习借鉴迁安市系列技术成果,对符合当地实际的内容积极吸纳应用,进一步加大海绵城市建设力度。同时,要深入研究当地地域、气候特点和城市现状,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式的经验吸收,探索形成适合本地海绵城市发展的建设管理模式。


原标题:2020年底前河北省设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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