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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财务“怪象”引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3 09:04:25   浏览次数:138


水处理网讯:编者按:日前,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蓝天”)发布2018年年报。记者梳理后发现,2018年,东旭蓝天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11.18亿元,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仅746万。

东旭蓝天自2016年起全面启动光伏电站投资,仅三年时间并网电站规模便已突破1GW,成功跻身吉瓦俱乐部,一度被誉为行业“黑马”。如今,在逐步剥离房地产业务的过程中,其“新能源+环保”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却不足1%。)

01 扣非净利润大起大落 投资性现金流连年为负

东旭蓝天2018年年报显示,其非经常性损益来源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等,而其中占比最大的是来自地产业务剥离产生的投资收益,达13.35亿元。

按照会计准则相关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金额或发生频率,影响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正常盈利能力的各项收入、支出。一般情况下,考量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会将非经常性损益扣除,扣非后的净利润更能反映出公司的实际盈利能力。

2018年,东旭蓝天扣非净利润仅有746万元,同比下降近100%。此外,其2017年和2016年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35亿元、1.26亿元,同比增长323.3%和91.5%。三年间,东旭蓝天的扣非净利润大起大落,发生了“过山车”般的变化。

除扣非净利润外,2018年,东旭蓝天的经营性现金流量也为负。年报显示,2018年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流出38亿多,而上年为流入约1.53亿,同比减少2600%。对此,年报给出的解释是,由于本期生态环保业务规模增加,环保业务工期相对EPC业务更长,导致现金流入减少,另一方面预付生态环保及新能源业务款项增加。而每项业务造成的具体影响程度,年报中并未详细披露。

实际上,从2015年开始,东旭蓝天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已经连续四年为负,分别为 -0.42亿 、-31.9亿、-45.9亿、-6.3亿,2016年、2017年尤其明显。对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这一现象,一位业内分析师指出通常来自两方面原因,一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大,二是股权投资初期,尚在扩张投入阶段,无投资回报或投入大于回报。而东旭蓝天到底出于何种原因呢?

自进入新能源领域以来,东旭蓝天持续在以光伏电站为主的业务方面发力,年报显示,截至去年年底,东旭蓝天自主开发投资的各类光伏电站并网容量已达1.16GW。在环保领域,东旭蓝天也有包括生态综合治理类项目、水环境治理等多个订单在手。在“新能源+环保”的发展战略下,东旭蓝天旗下子公司也呈“井喷式”增长,仅2017年新设子公司就超过100个,多数为以光伏电站为主的新能源业务,2018年又新设立子公司50多个。

对于投资性活动现金流连年为负的情况,东旭蓝天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东旭实业证券管理部传播中心副总监李毅表示,“不能光看数字”。李毅指出,在环保业务上,东旭蓝天此前的很多项目都是通过PPP模式和地方政府合作。“该垫资的还是得垫资,而政府的钱,你敢那么快去催吗?政府也有政府的难处,但和政府合作项目的收益是可以保证的,只不过回款期可能要稍长一点。但这也很正常,大家赚钱模式不同,回款期长一点但只要回来就行。”对于大量垫资需要的先期资金和可能面临的风险,李毅则表示,新能源业务板块可以给予一定的支撑。

东旭蓝天的新能源板块主要业务集中在光伏领域。2018年,光伏行业经历“531新政”的分水岭。新政出台后的首个交易日,光伏上市企业大面积飘绿,A股光伏板块整体市值蒸发超百亿元。不少光伏企业选择转让电站资产。普华永道中国及德国莱茵TüV集团联合发布的《2019中国光伏电站资产交易白皮书》显示,“531”新政出台后不到半年时间内,光伏电站资产交易数量、金额和容量超过前三年之和,交易容量达1.295GW,交易金额接近90亿元。

那么,东旭蓝天所投的1.16GW光伏电站现在发展如何?是否能实现预期收益?当记者问及新能源业务特别是光伏电站的电价结算和补贴到账情况,李毅表示需要东旭蓝天方面的相关负责人给出答复。截至记者发稿前,尚未接到东旭蓝天方面的相应回复。

02 结构化融资超60亿元 是喜是忧?

记者注意到,自2016年起,东旭蓝天陆续设立了多个结构化主体并向其大规模融资,资金主要投向以光伏为主的新能源领域。

首先是2016年12月,东旭蓝天与信达金控(宁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信达金控”)、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投泰康”)共同投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控东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信达金控作为普通合伙人出资100万元,国投泰康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亿元,东旭蓝天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出资5亿元。此后,东旭蓝天全资子公司东旭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旭新能源”)向其融资人民币15亿元。

随后,2017年,东旭蓝天又陆续与相关合伙人设立了广州南粤趋势创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东信旭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旭海鼎杭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3个结构化主体,并参与信金东旭二期新能源投资基金计划。东旭蓝天或东旭新能源向其融资,或由其对已运营并产生现金流的新能源电站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涉及融资金额达47亿元。

综上,截至目前,东旭蓝天通过结构化主体涉及的融资金额超60亿元。而对于宁波信控新能源合伙、杭州旭海有限合伙,东旭蓝天均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在投资期内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若不能按时足额分配预期收益,东旭蓝天需按相关协议约定条件受让优先级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企业份额。

东旭蓝天布局的光伏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收益?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若优先级合伙人要求回购,东旭蓝天是否有充分的资金准备和应对方案呢?对此,记者多渠道联系东旭蓝天相关负责人,但截至发稿前,并未获得正面回复。

另外,记者注意到,东旭蓝天于2016年以10.95元/股的价格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了95亿元的资金,其中大股东东旭集团以30亿元的价格位居认购榜首。东旭蓝天在公告中明确表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据东旭蓝天发布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

2016年底,东旭蓝天再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预案,此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48.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8项光伏电站及3项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预计投资金额49亿元。

上述定增于2018年6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核准,不过在最终11月29日的定增中,只有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以13.36元/股认购了149,700,598股,共计出资20亿元。而东旭集团认购的此次发行的股票同样需要锁定36个月,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公告显示,东旭集团认购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然而,不到1个月,东旭集团便将与定增认购的同等数量的股票质押给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河路支行。

该笔股份质押后,东旭集团持有东旭蓝天的97.3%股份在质押状态,占东旭蓝天总股本的37.93%。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下半年股价跌破10元/股后,东旭蓝天的股价一路振荡下跌,最低时达到6.1元/股,截至今年5月15日收盘,东旭蓝天股价为7.44元/股,远低于此前两次定增价格。

03 大股东高比例股权质押 暗藏风险?

为何将持有东旭蓝天97.3%的股份质押?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比例是否存在过高的风险?面对记者的疑问,李毅只是表示股权质押是因为日常资金需求。

中信建投证券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告诉记者,大股东股权质押可能是为了解决短期资金问题,但利息很重,不过如此之高的股权质押率,控制权有随时易手的可能。

除了东旭蓝天外,东旭集团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旭光电”)股份也多数处于质押状态,根据东旭光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解押、质押交易的补充公告》,东旭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阳海辉、王俊合计持有东旭光电股份1,331,214,3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3%,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953,163,042股,持股质押率达71.60%。

值得注意的是,5月15日,东旭光电因年报问题遭到深交所问询。深交所在《年报问询函》中指出,截至 2018 年末东旭光电货币资金余额198.07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27.29%;有息负债余额为204.31 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28.15%。而报告期内,东旭光电利息支出12.04亿元,财务费用合计7.23 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的33.40%,对经营业绩影响较大。深交所要求东旭光电解释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维持大规模有息负债并承担高额财务费用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此外,东旭光电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三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87亿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余81.26亿元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深交所在问询函中表示,东旭光电与生产线相关的募投项目进展均不及预期,部分募投项目已多次延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并要求东旭光电解释原因。

截至记者发稿时,东旭光电尚未回复深交所上述问题。

控股的两家上市公司股份多数处于质押状态,东旭集团财务情况究竟如何?

据《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末,东旭集团流动负债719亿元,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账面价值248亿元,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约32.10%。东旭集团表示,抵质押资产金额较大,如未来贷款出现逾期,则抵押资产可能变现还贷,直接影响偿债能力。

另外,东旭集团及其子公司东旭光电、东旭蓝天也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东旭蓝天近日发布的《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东旭集团与东旭光电共同设立了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并分别持有财务公司60%、40%的股权,东旭蓝天与该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东旭蓝天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

公告称,截至今年4月30日,东旭蓝天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8.18亿元,从财务公司获得贷款余额为2.2亿元。自本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东旭集团及其除财务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为7.9亿元。

04 高管频繁调整 未来战略何去何从?

从2015年8月东旭集团开始收购宝安地产以来,三年多时间内,从宝安地产到东旭蓝天,公司经历了三轮真正意义上的主帅更迭。

作为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期间的首位董事长,郑小将2015年10月26日走马上任,2016年11月17日递交辞呈,任期不足十三个月。2016年7月15日,郑小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上,他更加“看重房地产和新能源两个板块的融合,希望能够实现叠加效应”,并且强调,从金融角度而言,两个板块也可以实现互通、对冲风险。“光伏电站是稳定的资产,而房地产则有很强的周期性。如果两个板块的规模达到一定体量后,是可以起到风险对冲作用的。”即便是东旭蓝天在针对郑小将辞职的公告上,对郑小将的评价也是“为公司成功实现新能源+地产双轮驱动的战略转型奠定了坚实的产业基础”。

2016年12月,朱胜利继任东旭蓝天董事长,直至2018年7月调任东旭集团执行副总裁。回溯2017年度东旭蓝天的经营情况,在新能源领域,公司持有的光伏电站资产突破1GW,山东莒县、湖北仙桃、内蒙古赤峰、安徽金寨、新疆北屯、浙江台州等地的多个光伏项目顺利并网;环保板块,在河北安平、邢台以及安徽金寨等地也相继落地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试点项目。2017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房地产收入的占比已从2016年度的42%下降到23.27%。2017年末,朱胜利曾对媒体表示:“出售地产业务是公司业务发展到当前阶段必然战略调整,在当前地产行业整合趋势下,大中型地产企业竞争优势明显,因此果断退出并集中资源和精力发展成长空间广阔的新能源环保主业,才是公司当前的明智之举。”

2018年7月23日,侯继伟接任,至今年4月12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任期不足九个月。

对于公司高管的更迭,李毅回应称,东旭蓝天人员的轮换还是“具有延续性的,战略性是很强的”。“第一任董事长属于开疆拓土的并购型人才。他当时提出的更多是关于未来的畅想,当时公司更像是一张白纸,可以有很多想法。但随着公司的发展,我们开始聚焦主业,当时的朱胜利董事长则更加侧重做战略,这个时候就会意识到可能最初的畅想有一些适合,但有一些就不一定适合再做下去。”而对于哪些资产属于“不再适合继续”的行列,李毅则表示需要东旭蓝天给出进一步解释。

本月9日,东旭蓝天已正式发布公告,原总经理卢召义正式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第四任董事长到任,到底是否还有“不再适合做下去的资产”,东旭蓝天又将迎来哪些“具有延续性”、“战略性很强”的变化?截至记者发稿前,东旭蓝天方面以主管领导工作繁忙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原标题:东旭蓝天财务“怪象”引关注:主营业务对净利润贡献率不足1% ,大股东股权质押率高达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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