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政策全文|《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3 13:01:52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87


北极星环保网讯: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为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根据《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纲要(2016—2025年)》精神,特制定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围绕建设品质西安、共享绿色家园的目标,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结合生态型城市、低碳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19年底,西安市主城区(含开发区)按要求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完成工作目标。其中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高新区、浐灞生态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

(二)分阶段目标任务。

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17年达到20%、2018年达到40%、2019年达到60%。同时,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区域的高新区、浐灞生态区,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17年达到30%、2018年达到50%、2019年达到70%;居民社区垃圾分类覆盖率2017年达到10%、2018年达到25%、2019年达到40%。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度。

1.营造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通过微博、微信、围墙壁画等新兴传播媒介加大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将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到社会各个层面。

市文明办、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建委负责,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配合。

(2)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使得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使得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妇联配合。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