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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发布实施10项土壤环境管理技术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6-22 09:04:10   浏览次数:105


环境修复网讯: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7项技术指南(规范),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验收等3个管理办法。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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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近日,大冶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安全利用、替代种植、日常监测、修复效果评估,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等7项技术指南(规范),以及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项目验收等3个管理办法。其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技术指南填补了我国农用地土壤污染钝化修复、安全利用等技术管理方面的空白。上述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于保障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湖北省黄石市是国家确定的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大冶市是黄石市土壤污染防治的核心区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杜平博士带领研究团队,多年来在大冶市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在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风险管控及其效果评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此次发布的《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钝化修复效果评估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安全利用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替代种植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日常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等6项技术文件就是在上述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起草的。同时,此次发布的《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验收技术规范(试行)》《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大冶市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大冶市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技术文件是由华中科技大学王琳玲等教授起草的。

此次发布的这些技术指南和管理文件,是对国家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文件的细化和补充,是贯彻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内指导大冶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科学、规范地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可供全国其他地区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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