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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建厅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17 09:24:40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2019年07月17日关于广东省住建厅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的最新消息: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


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3号)规定,中央财政安排广东省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1,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广东省2019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4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详情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的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财建〔2019〕303号)规定,中央财政安排我省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1,2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省2019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4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公布2019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我省本次列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为韶关市仁化县扶溪镇古夏村、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田心村、河源市和平县东水镇大坝村、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石泉村等4个传统村落。采用因素法分配方式,每个传统村落安排300万元,总计1,2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传统村落保护工作。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现将专项资金下达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公示时间:2019年7月8日—7月14日(公示期7日)

附件:1.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分配方案

2.中央财政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2.1-2.4)


 
关键词: 村落 传统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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