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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31 09:11:25   浏览次数:109
核心提示:2019年07月31日关于福州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的最新消息:固废网讯:2019年7月29日,福州市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台江区交通路一个体户因混装垃圾,被处顶格罚款200元。西洋路和交通路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当前福州正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固废网讯:2019年7月29日,福州市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台江区交通路一个体户因混装垃圾,被处顶格罚款200元。

西洋路和交通路

打造垃圾分类示范街

当前福州正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和许多街镇结合自身特色,创新推出了不少垃圾分类举措。

台江区着力打造西洋路、交通路两条垃圾分类示范街,台江区城管局联合属地的上海街道印制了《致市民一封信》,向两条道路的居民小区及沿街商铺发放,沿街商铺签署《垃圾分类承诺书》,承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城管部门表示,会不定期对示范街沿街商铺执行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巡查。居民如发现商铺存在垃圾不分类问题,也可以进行举报。

因垃圾混装

一超市被罚10000元

2019年7月29日上午,台江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永辉超市交通路分店时,发现在超市外一侧有多个没有分类标识的垃圾桶,桶内混装着不同种类的垃圾,垃圾桶边上还放着不少大件垃圾。此外,超市的冰柜和一些物品材料直接堆放在人行道上。

执法人员开具了询问(调查)通知书,约谈超市负责人,要求立即整改,并对占道的的冰柜进行暂扣。超市负责人表示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对超市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培训,安排专人跟踪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根据《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对垃圾不分类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最终,永辉超市交通路分店因随意倾倒、抛洒城市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混装未进行垃圾分类,影响较大,情节较为严重,被处罚款10000元。

首张个人罚单开出一个体户被罚200元

2019年7月29日,台江城管执法人员还开出了福州市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经查,“谊品生鲜”超市的个体户张某昨日在交通路随意倾倒、抛洒城市生活垃圾,将生活垃圾混装未进行垃圾分类,被处以顶格罚款200元。

据了解,交通路和西洋路垃圾分类工作推行定时定点收集,负责两路段的保洁公司在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晚上9时至11时这三个时间段,沿街收集商铺的垃圾。同时,城管部门和环卫所约谈周边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求其必须在晚上10点半以后才能将垃圾桶拉走处理,否则将对相关物业管理单位进行处罚。

据介绍,从8月1日起,福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从执法宣传阶段转入执法处罚阶段,对垃圾不分类的个人或单位,城管部门将开出罚单。执法部门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中,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和个人,除了依据《福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处罚外,还会依法将违法当事人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原标题:福州开出垃圾分类首张个人罚单 台江打造西洋路、交通路垃圾分类示范街

 
关键词: 垃圾分类 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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