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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白银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15:03:31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74


北极星环保网讯: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白银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0 日

白银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不断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弥补短板、综合提升的方针,加快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为根本,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为原则,创新发展、有效衔接为保障的分类处理机制,努力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白银区、平川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相关标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5%。

到2020年底,全市三县两区全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和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

三、实施范围

(一)实施区域。自2017年8月起,白银区、平川区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为切入点,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制度试点建设。自2019年起,会宁、靖远、景泰三县借鉴相关试点模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制度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结合各自实际,提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

(二)主体范围。重点对实施区域内的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等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车站、景区、体育场馆、会务中心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相关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强制分类要求。

1.有害垃圾。

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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