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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电价或适当降低 关注大气治理龙头长期发展前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3 13:03:46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48


北极星环保网讯:事件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降低脱硫脱硝电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确定在落实好前期已出台涉企减负政策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包括:推进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合理降低输配电价格;扩大发电企业和用户直接交易规模;调整电价结构,通过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降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适当降低脱硫脱硝电价等措施,减轻企业用电负担;采取降低管道运输价格、清理查处乱收费等措施,降低省内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简评

电力体制改革大背景下,降低环保电价属预期之中

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就指出,要逐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格由市场形成。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并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从现阶段来看,输配电价改革是新一轮电改的核心内容和客观要求,而分类交叉补贴问题是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超低排放带动电价补贴高企,市场化竞争欠缺

在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以来,对于环保电价的政策和补贴支持力度逐渐加大。2015年12月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发布《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如下补贴标准:2016年1月1日前已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1分/千瓦时;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0.5分/千瓦时,调整后脱硫、脱硝、除尘达标的电价补贴,最高累计可达3.7分/千瓦时。因此我们认为,提出降低脱硫脱硝电价等措施在意料之中,而且有利于打破现有电力体制的利益壁垒,更好迎接市场化竞争。

短期对大气治理企业负面影响有限

从三方面分析,我们认为国务院本次提出降低环保电价,短期将对大气治理企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程度十分有限:1)目前常务会议仅提出降低电价的意向,具体脱硫脱硝补贴下降幅度、履行时间点有待观察;2)大气治理中EPC类环保设施安装和提标改造工程业务不受影响,仅与电力企业签署的BOT运营项目可能受影响,并且取决于协议中项目的定价机制是否与补贴电价关联;3)以2015年数据测算,中国燃煤消费量中41.8%用于电力热力,52.8%用于工业企业,剩余为民用。作为大气治理未来主战场的非电领域,并不存在政策层面上脱硫脱硝的电价补贴,因此也不受到调整的影响。

看好长期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

长期来看,我们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实施与深化,将为原有体制内部的第三方治理运营公司带来更加市场化的竞争,产生一定挤出效应。另外,大气治理行业内规模较小,技术、经验等不足的小型企业,也将难以承担电价补贴下调,可能面临被淘汰的局面。因此,对于大气治理行业龙头公司,市占率将进一步提升,行业集中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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