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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2 09:33:22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36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临汾市政府印发了《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方案以生态强市为建设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全文如下:

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临 汾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汾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6〕69号)的总体要求,保护和改善全市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深入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和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结合临汾市土壤污染防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345”发展战略和“12345”工作思路,以生态强市为建设目标,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严控新增污染、逐步减少存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机制,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动力。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底,摸清全市试点县(市、区)典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建立全市土壤污染防控体系。到202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到2050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三)主要指标

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作

(1)以尧都区、洪洞、襄汾、乡宁、古县为全市首批试点县,开展农用地污染及防控现状调查、焦化及其他化工行业土壤污染风险评估。2017年完成试点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水利局等

落实单位:试点县人民政府

(2)开展临汾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调查与评估工作。2017年完成对全市范围内可能产生土壤污染风险的行业、企业的摸底调查和风险筛查,提出管理对策。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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