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环保节能 > 正文

浙江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提出专人专车专区专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09:03:54   浏览次数:274
核心提示:2020年02月10日关于浙江强化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 提出专人专车专区专送的最新消息:固废网讯:8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于日前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各地确定的医疗废物首选应急处置设施


固废网讯:8日,记者从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该省于日前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各地确定的医疗废物首选应急处置设施,在开展应急处置活动时要做到“专人、专车、专区、专送”。

其中“专人”是指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要配备专人管理,该管理人员可由现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派出,也可由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接受过必要培训的员工承担。

《通知》提到,“专车”是指疫情医疗废物要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原则上应由在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安排专用车辆,按照规划专用行车路线和规定时间进行运输,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并且运送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进行消毒。

“专区”是指应急处置单位内应对疫情医疗废物划定专门卸料接收区域、清洗消毒区域,设置警示和警戒限制措施,增加必要防雨防淋、防泄漏措施,并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专送”则指的是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的进料方式宜采用能有效防止人员接触的专用输送上料设备,切实做好应急处置过程的物料配伍,保持工艺设备运行平稳可控,防止造成二次交叉污染。

《通知》要求,疫情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应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加强对医疗废物和相关设施的消毒以及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和日常体温监测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肺炎疫情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一线操作人员集中居住。对借疫情防控之机非法倾倒、转移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重进行打击。


 
关键词: 废物 处置 医疗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