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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限产!山西长治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20 15:03:2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31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山西长治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的通知。方案提出,长治从2017年10月1日00时至2018年3月31日24时实施错峰生产。所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包括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石膏板、商砼、石料厂、石灰厂、石膏厂、矿渣微粉(高细粉)等。2017年11月1日起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全部停产。全市所有铸造行业全部停产。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一律停产。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全市电石厂、棕刚玉厂全部停产。所有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所有化工行业限产50%以上。所有钢铁行业一律限产50%以上。全市玻璃行业一律限产15%以上。全文如下: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保障,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和运输通知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从2017年10月1日00时至2018年3月31日24时。

二、错峰生产行业和标准

(一)停产行业

1.所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包括水泥(含粉磨站)、砖瓦窑、陶瓷、石膏板、商砼、石料厂、石灰厂、石膏厂、矿渣微粉(高细粉)等。

2.2017年11月1日起未达到超低排放的燃煤发电机组(含自备电厂)全部停产。

3.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全部停产。

4.全市所有铸造行业全部停产。

5.涉及原料药生产的医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VOCs排放工序在采暖季一律停产。

6.未落实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

7.采暖季(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

8.全市电石厂、棕刚玉厂全部停产。

(二)限产行业

1.所有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延长至72小时。

2.所有化工行业限产50%以上。

3.所有钢铁行业一律限产50%以上。

4.全市玻璃行业一律限产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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