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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实现“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6 20:01:07   浏览次数:214
核心提示:2020年04月16日关于生态环境部:实现“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目标的最新消息:“伊春鹿鸣矿业尾矿砂泄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预定应急目标,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成功范例。”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主


  “伊春鹿鸣矿业尾矿砂泄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预定应急目标,是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成功范例。”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4月13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伊春“3·28” 鹿鸣矿业尾矿砂泄漏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应急处置工作做出上述评价。

  3月28日,伊春鹿鸣矿业有限公司发生尾矿砂泄漏事件,泄漏伴有尾砂的污水253万立方米。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生态环境部迅速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时任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率工作组及专家队伍赴现场指导环境应急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启动环境应急二级响应机制,成立了以副省长徐建国为总指挥的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和前线工作组,日夜奋战在一线。省生态环境厅第一时间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开展环境应急监测,为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生态环境部工作组和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在依吉密河和呼兰河两个战场,分别指导实施了“污染物控制”和“污染物清洁”两大工程,重点采取了封堵漏点、筑坝截污、絮凝沉降、全面清污和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等措施。截至4月11日,经过14天昼夜奋战,实现了“不让超标污水进入松花江”的预定应急目标,成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成功范例。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指导我省做好事故后续处置工作,确保不出现次生环境灾害。做好事故调查、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等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具体情况向国务院报告。

  目前,通过沿河多级应急处理,超标污水4月11日3时流至呼兰河下游、距离松花江约70公里处时全面达标;流域沿线各监测点位特征污染物钼浓度持续达标;居民饮水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截至4月14日14时,伊春、绥化两市合计出动大型机械设备1107台次、人员9193人次,清理污泥17.61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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