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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持续打造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型联合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14:00:57   浏览次数:230
核心提示:2020年04月17日关于浙江持续打造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型联合体的最新消息:浙江省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再出重拳。记者近日从全省2020年第一次省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联席会议上获悉,全省“两法”衔接工作今年将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方针,以问题为导向


  浙江省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再出重拳。记者近日从全省2020年第一次省级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联席会议上获悉,全省“两法”衔接工作今年将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方针,以问题为导向,不断完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发现和查处机制,切实增强办案能力,持续打造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紧密型联合体,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省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侦办的多起大要案获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肯定

  一直以来,浙江省积极探索环境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创新,全省已实现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与公检法联络机构全覆盖,生态环境部门与司法机关联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成为常态。2019年,浙江持续保持对恶性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两法”衔接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浙江生态环境部门强化“两法”衔接、依法查办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的经验做法也获得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昆仑’行动侦办的多起大案要案获得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表扬肯定;在司法惩治和案件宣传方面,公开发布了一大批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建成全国首家省检察院与省生态环境厅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畅介绍,全省惩治环境违法犯罪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复杂性和隐蔽性不断提高,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

  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是关键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如何深入推进?强化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成为浙江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协作机制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完善的关键。

  “去年,我们通过联席会议、案件会商会、联络员协调会等方式,推动出台指导性文件,围绕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检验鉴定工作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有关问题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实现了以协作促规范、以规范强打击的工作目标。”浙江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再开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昆仑”行动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案件线索联合会商、联合办理大案要案等方面,继续深化部门协作。

  这一点也得到与会各方的积极关注。浙江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州市在全国率先建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司法衔接一体化平台,下一步,还将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执法与司法协作力度,探索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新格局。

  “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通过定期交流、联合调研等方式,继续完善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同级移送机制,及时获取违法犯罪信息,加大对污染环境类犯罪的惩治力度。”浙江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0年,浙江省将加强生态环境协同平台应用,在各公检法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开通信息查询平台,并推广湖州行政执法与司法一体化平台建设经验,实现案件网上移送、网上办理和网上反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将建立省级联合督办制度,实施重大、疑难环境违法犯罪线索省级移送,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实施联合督办。

  同时,探索建立监控资源共享机制,利用生态环境和公安系统监控信息开展环境污染问题大数据研究,为环境污染问题的及时发现、污染线索的及时溯源追踪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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