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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实施意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鼓励社会投资参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09 09:04:27   浏览次数:155
核心提示:2020年05月09日关于黑龙江出台《实施意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鼓励社会投资参与的最新消息:水处理网讯:日前,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 2025 年,城市


水处理网讯:日前,为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加强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 2025 年,城市近郊、改厕率高、经济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

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促进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

《意见》指出,黑龙江省生活污水治理将以加快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分类治理重点村庄生活污水;做好农村生活污水与改厕的衔接;优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标准;促进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完善治理设施建管维机制;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主要任务。

2020 年 6 月底前,各地要按照《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设定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类治理重点村庄生活污水。以 " 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 " 三类村庄为重点。对于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和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庄,重点加强生活污水管控,避免污水横流。统筹考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改厕的整体规划布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选取适合当地且易于维护的技术模式。积极培育一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村,总结推广一批适合不同村庄规模、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地理位置的典型模式。强化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后不排入水体,有明确回用对象进行回用的,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削减及水资源的利用,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良性循环。鼓励对灌溉系统进行生态改造。鼓励农户对生活污水实现就地利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还田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强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规模化建设和专业化管护能力。采用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做好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测。促进水体生态恢复。健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体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启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

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意见》指出,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考核;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宣传等方面,保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稳步推进。

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导检查。对逾期未完成治理目标任务的地方,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建立群众和社会监督机制,对群众反应强烈的重点问题,开展实地调查、分析原因,督促整治。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投入力度。鼓励市县政府利用新增债券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指导市县制定、出台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用地政策。合理简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环评等行政审批程序。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从源头减少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现象。


原标题:黑龙江出台《实施意见》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鼓励社会投资参与

 
关键词: 污水 农村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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