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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0 09:02:42   浏览次数: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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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网讯:水处理网获悉,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详情如下:

关于做好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179号),要求各设市城市编制自评估报告。为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请你们结合此次评估工作,系统梳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实现情况,深入查找问题,补齐工作短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工作,是对各地近年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成效检验。评估工作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部分设市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复核。请各地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紧盯目标任务,系统分析评估,自评估报告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报送省厅。

二、抓紧编制评估报告。各地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的要求,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梳理本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情况,扎实做好自评估报告编制工作,确保评估报告所涉及测算数据精准翔实。

三、系统填报项目情况。请各设市城市系统梳理自开展海绵城市建设以来所实施的所有海绵城市相关项目,包括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详细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面积和竣工时间等信息,具体项目类型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要求进行填写。

四、材料报送时间要求。请各地收到本通知后,迅速确定一名联系人,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厅城建处。各地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请于5月20日前,自评估报告请于6月20日前报省厅城建处。

省厅将组织对各地报送的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对各地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同时,我厅将组织对各地报送的部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复核。审查复核情况将作为各地年度相关工作考核打分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敖鹰

联系电话:027-68873026

电子邮箱:498904369@qq.com

附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办城函〔2020〕179号)

2.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汇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0年4月28日

延伸阅读:

住建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键词: 海绵 城市建设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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