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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6 17:06:39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37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国家节能中心印发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

《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节能中心,各行业协会,各科研院所,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节能函〔2017〕70号)安排,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标准和程序等重要工作事项,切实做好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把典型案例共同打造成共建共享的工作品牌,我们起草了《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现向你们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登录国家节能中心网站(http://www.chinanecc.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和“国家节能宣传平台”(即中心微信公众号),在2017年11月10日前,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你们的宝贵意见建议并反馈我们。

反馈方式:请以电子邮件或纸质版方式提交,时间以邮件发送或纸质邮寄发出邮戳时间为准。国家节能中心电子邮箱为:tgc@chinanecc.cn;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2号,邮编:100045,国家节能中心(推广处)收。

联系人:刘悦悦

010-68585777-6037(座机) 150 1086 4119(手机)

感谢你们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 国家节能中心关于《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征求意见稿)

国家节能中心

2017年11月2日

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办法(2017)

(征求意见稿)

2017年11月2日

根据《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征集评选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的通知》(节能函〔2017〕7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典型案例评选工作质量,现就评选工作准则、标准和程序等重要事项做出规范。

一、评选工作刚性准则

(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要求。

(二)遵守党的各项法规和纪律规矩要求。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

(四)公平、公正、公开。

(五)客观准确、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六)征集评选与宣传推广并重,久久为功,形成工作品牌。

二、评选工作通用标准

(一)重点给予关注的:在落实新发展理念中发挥作用有影响力,在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地方发展中作用突出,在完成国家约束性指标、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任务中作用突出,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等园区综合能效提升、能源消费革命中作用突出的案例。

(二)促进节能技术进步、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三)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节能标准。

(四)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五)实用性强、应用稳定可靠,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

(六)市场和用户认可度、满意度和口碑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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