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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8 21:01:06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30


北极星环保网讯:日前,海口市印发了《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湿地保护修复。全文如下:

《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生态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子孙后代的生存福祉。为加快推进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9号和《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海环字〔2016〕664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树立“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统筹理念,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湿地保护修复制度”为指导,大力推进我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助推滨江滨海花园城市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坚持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

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海口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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