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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7部门印发意见:年底前全面淘汰轮窑产能和落后产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1 09:02:28   浏览次数:86
核心提示:2020年11月21日关于四川7部门印发意见:年底前全面淘汰轮窑产能和落后产品的最新消息:固废处置 再生资源 工业固废固废网讯:近日,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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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网讯:近日,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2020年1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消息,据悉,《实施意见》提出了全省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三年工作目标:一是运行质量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全面淘汰轮窑产能和落后产品,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品种及生产规模适应建筑工业化和城乡建设发展新要求,取得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占同类产品比例达到30%以上;二是绿色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面实现达标排放,环保管理更加规范,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持续提升再生资源在原燃材料中的占比;三是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全面提升生产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建成5-10条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力争形成3-5家集研发、生产、应用和推广于一体的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另外,《实施意见》明确了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淘汰轮窑以及轮窑封门简易改造的“隧道窑”等落后产能;对全省烧结砖瓦行业新建扩建项目实施产能减量置换,成都平原经济区减量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区域减量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因产业规划、城镇建设、征地拆迁、环保新要求等因素,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搬迁且合规的砖瓦企业,异地搬迁时产能可实施等量置换,现有24门及以上轮窑产能可在2020年底前用于产能置换。

二是提升装备水平,推动创新发展。鼓励砖瓦企业实施全过程的自动化生产和信息化控制,加快系统装备和工艺流程改造。

三是狠抓治污降耗,实现清洁生产。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鼓励各市(州)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情况,制定并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政策措施,原则上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市(州)秋冬季错峰停产时间不低于30天,未达标市(州)不低于40天。

四是强化固废处置,推进循环利用。支持烧结砖瓦企业协同处置工业固废、工程弃土、建筑垃圾、河湖水厂淤泥、城市污泥等固体废弃物;对于不采用页岩、粘土等矿山资源,全部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烧结砖瓦的项目,可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区域烧结砖瓦行业发展实际研究实施。

五是加快绿色发展,推广绿色建材。砖瓦企业要严格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生态修复,加快推进绿色发展。重点发展结构功能一体化的烧结砖瓦绿色建材。鼓励研发和推广绿色新型烧结砖瓦墙体材料。

六是鼓励联合重组,培育龙头企业。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和减量置换,培育一批具备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应用等一体的龙头企业。

七是坚持安全生产,提升管控水平。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责任体系,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关键词: 砖瓦 烧结 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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