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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特大危废污染环境违法案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7 11:01:13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251


北极星环保网讯:导读: 近年来,固废领域分支“危险废物”成为环境违法案件高病发。据统计,2014年、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40%是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本文简要汇总那些被罚款、拘留、判刑甚至致死的特大“危废环境违法案件”。

据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5月22日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张德江指出,借助本次执法检查契机,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固废领域分支“危险废物”成为环境违法案件高病发。据统计,《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2014年、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40%是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本文简要汇总那些被罚款、拘留、判刑甚至致死的特大“危废环境违法案件”。详见下文:

1、“幽灵船”牵出特大污染环境案: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倾倒危废被罚200万


2014年4月~7月15日期间,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向瓯江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吨。资料图片

基本案情

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这家公司和负责人犯污染环境罪,公司被判处罚金200万元,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案情追踪

此案要追溯至2014年6月下旬,江某与邱某、陈某等人预谋,雇人、雇车、雇船,将中金岭南环保公司未经处置的化学污泥直接倾倒入瓯江,并约定处置费用为每吨402元,扣除运输、倾倒费用后的赢利3人按照4︰3︰3的比例分配。

经查实,中金岭南环保公司、江某等人数月时间多次向瓯江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吨,非法获利达168.24万元。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中金岭南环保公司罚金200万元;判决江某等11人不同刑期,其中江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获刑的被告人中,除江某外,其他人有承包者,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倾倒的,甚至还有船夫。

2、常州毒地污染案:毒地污染事件引发的危废埋地案

基本案情

2015年年底开始,江苏省常州市外国语学校先后有641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的还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学校紧邻三家化工厂,常隆化工、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生产像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氰基萘酚等剧毒类产品,将有毒废水直接排出厂外,将危险废物偷偷埋到了地下,对环境带来了很大隐患。

案情追踪

“毒地”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环保部与江苏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2016年4月29日上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常州“毒地事件”正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三家企业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因本诉讼支出的各种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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