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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01 09:01:57   浏览次数:139
核心提示:2021年01月01日关于《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出台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最新消息:再生资源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苏州固废网讯:苏州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合修订出台《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加大各级财政引导,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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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网讯:苏州市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合修订出台《苏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通过加大各级财政引导,完善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

据介绍,该政策进一步深化“三级网络体系”建设。支持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并对原有社区回收网点进行整合、改造。对设置固定回收服务点有困难的,使用流动车辆定时定点回收。利用互联网优势提供在线收废服务,提高收废服务能力。开展区域性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对中、小型分拣中心进行提档升级。根据行业规划布局,建设集散交易加工中心。

同时,持续加大扶持力度。考虑到轨交由市轨交公司统一管理,对回收网点的扶持范围在姑苏区的基础上,延伸到轨道交通站点范围内。回收网点建设财政投入标准从原来的3万元/个提高到平均8万元/个,大型密闭化分拣中心建设投入标准从原来的1200万元/个提高到不超过1500万元/个,根据规划建设,财政按实投入。

此外,明确资金管理要求。市供销合作总社会同市财政局切实加强财政补助资金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不断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提升补助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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