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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意见的函(含附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15:04:17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35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环境保护部获悉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真实反映制糖工业单位产品排水量控制现状水平,完善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更好服务于制糖工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我部决定制订发布《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该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12月24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王宏洋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18611343581

电子邮箱:wanghongyang@craes.org.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3.《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9-2008)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24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6.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7.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8.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9.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10.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11.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2.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

13.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4. 云南省环境科学学会

15. 云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7.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

18. 黑龙江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9. 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 广州甘蔗糖业研究所

21. 广西东门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广西宁明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23. 广西扶南东亚糖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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