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政策法规 > 正文

广东省环保厅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附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5 17:04:28   来源:环保节能网  编辑:环保节能网  浏览次数:160


北极星环保网讯: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决定废止《印发珠江三角洲地区提前执行第四阶段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环发〔2010〕69号)等18件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内容如下: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11月24日印发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