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电解铝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控项目招标公告大气污染防治 挥发性有机物 肇庆VOCs在线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广东省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
VOCs在线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广东省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控项目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
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控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广东肇建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8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201-2021-02316
项目编号:GDZJ-ZF21025
项目名称:肇庆市大气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和精细化管控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大气臭氧前体物监测能力提升与大气污染精细化管控驻场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8,6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共计19个月,如合同签订时间延后,服务时间相应延后。)
合同包2(肇庆市重点管控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情况更新与综合整治提升):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合同包3(肇庆市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研究工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证书副本(须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复印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
2)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填写招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书】。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6.联合体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分包2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牵头方、一家成员方)组成的联合体,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2)根据国家保密局和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环发2013)118号,本项目分包2涉及的监测数据为秘密数据。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本包组不接受外商投资企业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
2)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供应商,须将《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格式可在招标公告页面下载)和上述报名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扫描为彩色PDF格式电子文件,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中(zj2323822@163.com),报名负责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758-2323822 。报名材料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缴纳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投标人发送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完成报名手续。投标人须将报名表和报名资料(报名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邮寄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南侧16号星城广场金融中心814室,收件人:林女士)。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到现场领取,如需邮寄,邮费到付。如果在快递过程中不慎丢失造成的损失或破损,本公司概不负责。
3)售价:2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1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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