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节能 > 环保节能 > 正文

北京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7-26 11:01:25   浏览次数:111
核心提示:2021年07月26日关于北京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的最新消息:碳排放 碳排放权交易 北京大气网讯:日前,北京发布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按照20

碳排放 碳排放权交易 北京

大气网讯:日前,北京发布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详情如下: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批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的通告

按照2021年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整体安排,我局分两批次开展2021年碳排放单位抽查工作。第二批将对72家重点碳排放单位和一般报告单位开展抽查工作。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了6家机构负责开展本年度抽查工作,具体工作须严格按照我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发〔2021〕8号)有关要求开展。被抽查单位名单、抽查机构名单及完成工作时间详见附件。

此次抽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被抽查单位积极配合抽查机构开展工作,提前整理好所需的数据和文件。抽查工作的现场环节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灵活方式开展。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第二批被抽查单位及抽查机构名单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徐天金;联系电话:68450090)

附件

备注:1.抽查工作应按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1年重点碳排放单位管理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开展。2.本附件中所列被抽查单位中,序号未标注*的为重点碳排放单位,其抽查工作须于7月30日前全部完成;标注*的为一般报告单位,若抽查发现2020年度碳排放量超过5000吨,抽查机构还须完成2016-2019年的碳排放量的核查工作,全部工作须于9月10日前完成。
 

 
推荐环保节能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