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2〕58号)有关工作要求,山西公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详情如下:
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9号)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后续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便函〔2022〕58号)有关工作要求,山西公示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完成和处理情况。详情如下: